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李海波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有关规定,现将省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李海波同志予以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7月25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对象:
李海波,福建安溪人,196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经济管理专业)。现任宁德市委常委(第七批援藏工作队领队、援藏期间任林芝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拟确定为正厅长级干部。
公示电话:0591—12380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每天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接待处室: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来信投递: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邮政编码:350003)
举报网站:www.fj12380.gov.cn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