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巡察到村 监督到底
(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 通讯员 陈金来 陈宝福) “一亩地承包价从原来的1元钱增加到7元钱,多亏了巡察组啊!”不久前,根据漳州市龙文区委村级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郭坑镇扶摇村收回2003年、2007年两宗违规承包的山地,以公开竞价的方式重新发包,当地村民纷纷叫好。
这是在推动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过程中,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个生动实例。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村级换届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把巡察监督的触角向下延伸到村一级,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聚焦村级特点——
“三不”要求从简求效
今年3月,大田县委巡察组在对大田县屏山乡玉屏村开展专项巡察时,发现屏山乡水利站和玉屏村“两委”存在敷衍应付、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导致部分村民吃不上自来水。随即,屏山乡纪委随即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村民“吃水难”问题也得到彻底解决。“巡察组到我家了解情况后,第二天家里就喝上干净的自来水了。”玉屏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陈正发说。
在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中,福建提出“三不”要求。“三不”即不生搬硬套常规巡视巡察的做法,不拘泥于固定程序,不干扰基层干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省委巡视办按照省委坚持把探索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作为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部署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力戒繁文缛节,指导各地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和阶段计划,全面梳理再造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的各个环节,删繁从简、抓住要害,求精求实、规范高效。
“在村里开展巡察时,我们坚持少开会、少填表、少要材料,践行发扬才溪乡调查精神,把巡察的发力点放在入户走访、实地调查、个别谈话上。”上杭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说,“精简环节后,‘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的巡察导向更加鲜明了。”
全省各地纷纷探索更加简便的巡察方式,并取得成效。据统计,从2017年全面启动市县巡察以来,至2019年10月底,福建省共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3842个,占总数的82.75%,共发现问题37133个,移送问题线索5518条,立案审查调查197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5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2人。
聚力发现问题——
五种模式机动灵活
“老伯,您好!我们是县委巡察组的,能进屋跟您聊聊吗?”11月18日下午,安溪县委巡察二组副组长张万全带领2名巡察工作人员前往官桥镇芹石村,深入农户了解相关情况。张万全介绍,芹石村是此次巡察官桥镇采用“1+N”模式延伸巡察的重点村之一。
张万全口中的“1+N”模式,是我省探索实践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的“五种模式”之一,即“巡乡带村延伸巡”。
“‘巡乡带村延伸巡’就是市县巡察组巡察乡镇(街道)时,延伸巡察该乡镇(街道)所辖的若干个村(社区)。”省委巡视办一名工作人员解释道,这是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党委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的常用巡察方式。
而对于一些经济体量大、项目资金多或信访量大、情况复杂的重点村(社区),市县巡察机构一般将其作为单独的巡察对象,采用“突出重点常规巡”的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厦门市湖里区针对禾山街道枋湖社区集体资产量大、集体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多且复杂,村改居过程中清资核产的工作量大等情况,采取常规巡察的方式,移交问题线索5条,立案查处3名社区干部。松溪县对城郊接合部的松源街道西门村、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的渭田镇黄沙村等问题较多的重点村,开展常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8条,立案查处6名村干部。
在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中,人情干扰是个撇不开的问题。为了打破“熟人壁垒”,有效避免“关系网”“说情风”,我省积极探索出“统筹力量交叉巡”“纵向到底提级巡”两种有效模式。
三明市采取市委统一授权,从其他县抽调组建142个巡察组,对全市142个村(社区)开展扶贫领域“推磨式”循环全交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34条,立案审查55人。
漳州市在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中,采取“半建制”的形式,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即组长和其他人员从其他县抽调,副组长、联络员由本县巡察干部担任。“这种组织形式,既解决了外县人员环境不熟悉、工作切入慢、组员协调难等问题,又有效减少‘说情风’干扰,降低跑风漏气风险。”漳州市委巡察办主任曾勇平表示。
与此同时,省市县巡察还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当地党委的部署要求,围绕某项中心工作,摸索“围绕中心专项巡”的巡察模式,推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比如,龙岩市结合村级组织换届财务审计,对全市所有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682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人。
“常规巡、延伸巡、交叉巡、提级巡、专项巡”五种模式,就像一把把精准打造的钥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找准了基层薄弱点、问题风险点、矛盾聚焦点,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净化了基层的政治生态。
聚效纠偏矫正——
“三改”机制解决问题
“巡”到点子上,“察”到关键处,最后还要落实在“改”到根子里。边巡边改、提级整改、带着问题全面改,正是我省纪检监察系统所探索实践并行之有效的“三改”机制。
在推动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中,省市县巡察机构针对巡察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或者事情虽小却直接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立足“边巡边改见实效”,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社区的居民领到人均2500元的分红,曾经年年期待却年年落空的居民分红终于落了地。这得益于福建省探索实践的又一项整改机制——以乡带村提组整改,在巡察反馈、整改程序上实行乡、村“两级反馈”“两级签收”“两级报告”“两级公开”,明确村级党组织的巡察整改工作由乡镇党委负总责、抓落实。
“针对巡察中发现村一级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实行提级整改,建立挂钩县领导约谈、督导制度,自上而下推动整改落实。”德化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俊荣表示,把县、乡、村三级的整改责任“捆绑”在一起,既能推动乡村两级真改、实改,防止片面改、表面改等整改不到位问题,又能找出问题根源,堵塞漏洞,构建刚性有力、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机制。
“带着问题全面改”也是福建省推动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巡察整改落实的有效机制。各地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注重触类旁通、举一反三,防止问题整改简单化、教条化。平潭综合实验区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社区)老年协会组织上访、阻工、乱收费等问题,开展全区老年协会“三资”专项清理整顿,规范及清退资金1354.26万元,清退违规占用房产650.7平方米,起到了“抓一点、带一片”的效果。
用查处形成震慑、用良方祛除顽疾、用整改焕发新风。我省通过推动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在一线把脉问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反映强烈问题等方面存在的“病灶”,源源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责任编辑:陈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