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集中宣判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郑雨桐 通讯员 郑涛) 12月20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蕉城、福安、古田、屏南、柘荣5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9件41人。这是我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集中宣判的第三批案件,也是规模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一批。
“此次集中宣判的涉黑涉恶案件,主要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等行业强揽工程,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重点打击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这标志着我市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从全面推开到纵深推进的新阶段。我市各级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净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振朝说。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