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灾后恢复生产各项工作
受第11号台风“海葵”带来的强降雨影响,我市出现一些灾情险情,给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目前,台风对我市的风雨影响减弱,为尽快恢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9月6日,市防指下达防御第11号台风指令。
指令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各项工作,持续做好城镇低洼地带、积水点和内涝区的道路清障,排除安全隐患。迅速对受淹区域的生活环境进行消杀消毒,加强灾后易发疾病的监测和防控,保障群众生活健康。迅速对水淹、水浸房屋进行检查和受损鉴定,确保安全后才能恢复使用。组织供水、供气、供电、交通、水利等各类队伍及时恢复损毁的基础设施,尽快恢复居民生产生活秩序。全面准确掌握受灾情况,动态收集灾情,规范报送程序和内容,确保应报尽报。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编辑:陈娥
审核:林翠慧 周邦在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