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职工帮扶援助活动。金秋助学每年按2000元/人的标准,4年资助80名困难职工子女。“两节”送温暖每年按500元/人的标准,4年帮扶80名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工会干部。二是资助和指导“职工电子书屋”示范点建设。按2.5万元/个的标准,并协助配备报刊杂志和书籍若干, 4年援建8个“职工电子书屋”示范点。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加强两地工会在工会组建、干部教育、企业民主管理、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完善劳资矛盾应急处置机制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责任编辑: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