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福建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关于推荐2021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拟推荐以下女职工集体(个人)申报评选“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现予以公示:
1.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
宁德市总工会女职工工作部;
2.全国五一巾帼标兵:
吴柳菁 宁德市机关幼儿园园长;
3.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林 芳 寿宁县武曲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凡对该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市总工会办公室反映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4日—1月22日;
公示电话:0593-2771333,传真:0593-2771333;
电子邮箱:ndszgh@sina.com;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
来信投递地址:宁德市福宁北路6号工会大厦10层1003,宁德市总工会(邮政编码:352100)。
宁德市总工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