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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05 11:27 我要评论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日至12月9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决落实市委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严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整改意识

市委巡察四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巡察结束后,党组书记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先后8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事项,采取党组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列为上半年一项重要工作,牢固确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政治意识,把巡察整改工作当做一份必须答好的“政治考卷”。结合工会工作实际,自觉按照“四个工会”建设和“强三性、去四化”要求,聚焦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高度重视、虚心接受,深刻反思、对号入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主动落实整改要求。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把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作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关键,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每两周主持召开一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做到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沟通协调。各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压力传导和整改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体干部职工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在整改中学理论、学业务、学规矩,主动参与、主动落实、主动规范,争做政治上的清醒者、规矩上的明白人,工作质量有了新提高,精神状态有了新面貌。

(三)对照反馈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

把聚焦反馈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作为推进整改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在反复梳理、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市总工会党组落实市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完成时限,逐个加以突破解决。对照4个方面14项共38个问题,把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长期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实施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全力确保整改实效

把坚持即知即改、边整边改作为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重要保障。无论是巡察期间的立行立改,还是巡察反馈后的集中整改,党组都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明确分工、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整改落实,做到坚决改、主动改,全面改、马上改,深入改、持续改,改到底、改到位。强化跟踪问效,对不担当、不负责、消极懈怠、整改不力的,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以“硬手段”保证完成“硬任务”。通过巡察整改,市总工会党组在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反腐倡廉、机关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共研究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10项,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着力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制定2023年党建、宣教(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内容,印发《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2023年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郑州圆方集团职工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向全国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等内容,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三是带头开展宣讲,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基层、园区、企业,结合“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开展“幸福是奋斗出来的!”、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宪法宣传周”、“共话二十大‘驿’起向未来”、“两节送文化”、“两节送温暖”、联合省总工会开展“劳模进校园”、“走访挂钩村、调研乡村振兴”等系列活动,先后深入宁德时代、上汽集团乘用车福建分公司、青拓集团、中铜东南铜业、宁德万顺叫车公司等我市重点企业,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工代会精神11次,切实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2.关于“推动非公企业参与产改数量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发挥牵头责任,加强部门联络,及时收集汇总产改工作2022年工作台账和2023年具体举措。二是强化督促指导,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十四次联席会议,会议议定:从2023年起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列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察访核验事项。2023年5月5日,召开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络员会议,部署2023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有关工作事项,收集牵头单位意见建议。三是扩大民营企业产改覆盖面,印发《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产改工作和印发2023年任务清单的通知》,以全市已建百人以上工会的民营企业为重点,做好工作指导,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产改。经发动,共计95家民营企业参与产改,其中百人以上民营企业53家。四是重视宣传发动,在《闽东工运》、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产改看宁德”系列报道6篇,产改采风文章《宁德:服务产业发展聚力“宁德服务”蹄疾步稳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被国际在线、中国网、央广网、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刊登报道。

3.关于“助企纾困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工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政策进行宣传,扩大企业知晓率。主动与小微企业进行电话、面对面等方式对接,做好小微企业经费返还操作流程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二是优化经费返还流程,按照上级工会的相关政策对2020年、2021年缴费总额在1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执行“申请享受”,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简化申请手续,执行主动返还。对2022年度及之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执行主动返还,实现“免申即享”。三是加快经费返还工作,巡察反馈的“可返还工会经费712.13万元”,其中因公司注销、未建立工会等原因,不符合返还条件的经费共计66.74万元,实际可返还工会经费应为645.39万元,截止目前,市总本级累计返还612.97万元,实际返还率达94.97%。2023年4月28日,省总工会向我会下发表扬信,对我会推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成效给予了肯定和表扬。

4.关于“助推文旅经济发展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推进职工疗休养基地建设,新增12家单位为新一批宁德市职工疗休养基地,全市现有市级以上职工疗休养基地22家。二是加强宣传推介,制作“山海宁德”全市职工疗休养基地宣传手册和全市职工疗休养基地分布图,宣传全市22家市级以上职工疗休养基地基本情况及基地推荐疗休养方案及周边文旅资源,印制发放全省各地。联合市文旅局赴宁波、温州开展文旅推介会,加强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一线职工疗休养合作,与三明市总工会签订一线职工疗休养合作协议。三是广泛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争取省总2023年职工疗休养专项资金850万元,市总工会对市直(东侨)基层工会开展的疗休养活动给予每人每天300元补助,计划鼓励支持全市不少于1万名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通过组织市级示范班或与其他地市开展交流班等形式,带动部分市级基地提升,截止2023年5月18日,全市各职工疗休养基地已接待全省职工疗休养65期1331人,较往年大幅提升。

5.关于“贯通政府衔接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3年4月26日,组织学习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通知》。二是做好督促指导,将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列入《宁德市总工会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通报2022年各地召开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督促各县(市、区)总工会每年按时召开联席会议,2022年县级工会均在当年内召开了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关于“‘园区枫桥’法律服务创新机制推广较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推动省级工业园区“园区枫桥”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古田县大甲工业园区、福安经济开发区等10个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我市各县(市、区)均建设有1家“园区枫桥”基地。二是加强“园区枫桥”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职工法律服务“园区枫桥”机制建设的通知》,对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的使用情况每年进行跟踪,确保基地发挥作用。

7.关于“推动维权双向联动机制建立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加强与市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工作例会和联络员制度,适时通报信访情况,及时沟通研判涉及职工维权事项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宁德市总工会本级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对巡察报告中建议采取劳动仲裁途径解决的24件次信访件,通过电话回访和向当地人社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了解情况等方式,全面开展摸排、跟踪、回访,已全部办结。2023年1-4月,共受理各类信访15件,与人社部门双向沟通反馈1件,已全部办结。

8.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入会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广泛开展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工人文化宫等阵地,制发《加入工会的好处》宣传折页,加大对工会政策法规、职能职责以及各类职工暖心服务的宣传,提高企业主和广大职工的建会入会意识。二是开展集中入会活动,2022年12至2023年1月,市县两级工会共同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行动,向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放入会礼包近1000份。2023年4月28日,举办宁德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仪式,我市6大新就业形态重点企业约150人参加仪式。三是切实推进建会入会工作,建立55家未建会新就业形态企业清单,下发通知,督促所在地总工会推进建会入会工作。截至目前,未建会55家中有3家已倒闭,新建15家新就业形态工会,目前全市已建工会162家,达到省总的新就业形态工会建会率80%以上目标。

9.关于“‘八闽工匠’选树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部署开展筛查摸底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八闽工匠”后备人选摸底建库活动的通知》,开展摸底工作,建设“八闽工匠”后备人才库。目前宁德市“八闽工匠”后备人才库已建设完成,后备库里共有43人。二是会同市人社部门开展“宁德工匠”评选活动,于2022年10月启动开展第一批宁德工匠遴选工作。2023年4月3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彭光强等20人为第一批宁德工匠。三是广泛开展宣传,2023年4月18日至4月23日,宁德市总工会联合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办、宁德市人社局开展“我为宁德工匠点赞”活动,大力宣传优秀人才典型事迹,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四是通过竞赛活动及时发现一批工匠人才,通过竞赛发掘工匠人才,将竞赛获得第一名的人选纳入工匠人才数据库,为推荐选树做好储备。

10.关于“组织劳动和技能竞赛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主动服务中心,重点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坚持“以赛赋能、以赛育人、以赛促产”,2022年11月与宁德时代等单位联合举办“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岗位技能竞赛,获得项目第一名的表扬为“首席工人”;2022年11月与青拓集团等单位联合举办2022年宁德市“青拓杯”电工职业技能竞赛,竞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纳入“八闽工匠”后备人才库。二是加强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制定出台《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做好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申报创建验收等工作,2022年累计申报4家省级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7家市级劳模工作室。向省总工会报送《福建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典型案例集》初步选题。三是积极筹备2023年市级劳动和技能竞赛,拟举办核电工程(含数字竞赛项目)、快递(新就业形态)、重症救治、茶艺、桥式起重机司机(主导产业链条)、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职业(数字竞赛)等技能竞赛。2023年以来,已联合市卫健委举办全市重症救治竞赛,承办福建省数字化电气中压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等比赛。四是在全国五一奖章、福建省劳动模范等评选工作中,注重向一线、向技能人才倾斜,2023年,2名产业工人(时代、三祥一线职工)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7名受表彰劳模中,产业工人25名,涉及四大主导产业4人。

11.关于“为职工办实事担当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活动,将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纳入2023年我为职工办实事活动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间表。二是降低非公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互助的门槛,印发《宁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规定非公企业参与医疗互助活动人数参与面从职工总数的90%-95%下调为职工总数的80%,采取差异化缴费标准,国有机关事业单位每人缴费120元/年,非公企业每人缴费60元/年。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工会网、市总微信公众号、新宁德等媒体,结合职工就业服务活动、医疗互助政策进企业等形式,深入全市79家非公企业开展第十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政策宣传,扩大非公企业职工对医疗互助政策知晓率。第十三期医疗互助参与非公企业231家,较上一期增加45家,参与职工约1.43万人。

1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刚性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工会网站管理,对接宁德网,加强对宁德工会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现已更新链接内容,在网站的显著位置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专栏。对宁德工会门户网站学习专栏之前存在的错误性表述(《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进行更正。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并下发《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宁德市总工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实施细则》。三是加强职工思想引领,邀请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杨锋,为市总工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作意识形态专题授课;对接市委网信办,联合下发《2023年“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闽东好网民”主题活动的通知》,完成前期筹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3.关于“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主体责任意识,2023年3月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体处级干部研讨发言,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切实落实工会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二是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相关工作的意见》,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分析会,研究解决短板弱项和存在的问题。三是重新修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清单、班子成员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确保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14.关于“压力传导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从严廉政提醒谈话,于2023年5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有关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谈话内容直指岗位廉政风险点和个人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目的,确保不流于形式。二是深入学习党纪党规,2023年3月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体处级干部研讨发言。2023年3月31日,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度调查丨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筑牢全体干部思想防线。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5.关于“基层工会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制发基层工会涵盖单位表格,对465家基层工会存续情况开展摸排,截止目前已全部摸排完毕。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制发基层工会涵盖单位表格,下发《关于核实全市基层工会底数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摸清基层工会底数。三是对事实不存在、关停、机构变更的基层工会进行公示后,及时进行整合或销号135家,补录56家,划转20。目前,市直属(含东侨区)共有基层工会366家,涵盖单位733家。

16.关于“工会会费收缴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开展排查,对已组建工会单位与拔缴工会经费单位进行比对,掌握已缴纳及未缴纳工会经费单位的相关情况。经排查,市直(含东侨)已建工会涵盖单位733家,2022年度上述已建工会涵盖单位中已缴纳经费582家,收缴率为79.4%。二是提高基层工会缴费意识,通过电话、微信、来访面谈等方式,加大《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工会按时足额缴交工会经费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沟通对接,市财政已在2023年度预算中安排工会经费354.58万元,并统一划拨至市总工会;2023年3月23日,市总财务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前往市税务局就经费征收相关事项进行对接,对已建会未缴工会费的企业,联合税务部门督促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缴交。

17.关于“组织活动失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好职工摄影展收尾工作,督促宁德市摄影家协会于2022年11月举办相关展览,与宁德市摄影家协会沟通达成意向,决定终止合同,后续不再对画册进行印刷。二是严格规范采购流程,修订完善《宁德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规定》,对大额活动服务采购实行询价比价,加大对承办机构的监管力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8.关于“无依据发放奖金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开展无依据发放奖金福利清退工作,拟清退14名编外人员已发放的综治、应休未休、通讯补贴等奖金福利合计32.9万元,截止目前,已退回资金15.92万元,其中8人已完成全部退款,剩余6人部分清退。因部分编外人员退款金额较大、家庭困难等原因拟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逐步将无依据发放的奖金福利全面清退到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宁德市总工会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德市工会专干管理办法》,对编外人员奖金福利发放标准进行调整。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9.关于“资金存放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4月26日,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增强工会干部财经制度意识。二是做好资金存放,我会于2020年3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银行账户资金转为半年期存款,并于到期后继续定存;因定存金额及期限未发生变动,我会在1000万定存到期后按照会议议定执行继续定存。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新修订《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下调资金存放金额上会标准,对涉及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定期存款,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20.关于“会计制度执行有差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执行,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宁德市职工服务中心的账务处理执行上述会计制度,采取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结合的“双分录”的账务处理方式进行会计核算。二是规范会计核算,高度重视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处理单位账务,准确地反映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1.关于“厉行节约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节约意识,2023年3月31日,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宁德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度,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二是完善“三公”制度,修订《机关行政管理办公细则》,明确接待、公务用车等事项,对机关用电、用水及办公用品领用进行明确规定,反对铺张浪费,推行绿色办公。三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新《工会会计制度》和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原则编制市总本级2023年度经费预算;根据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八项规定要求,统筹安排2023年度会议培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行政性支出。

22.关于“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夯实项目造价,按照《2022年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积极与发改、财政、城建集团、九建公司等项目有关单位沟通对接,推进项目审核结算。目前,北部新城文化宫项目已报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建安费为15397.38万元,仅超出概算283.28万元。二是主动对接审计局,将该项目列入2023年度审计计划,2023年3月16日,审计局牵头对项目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了摇号,2023年3月27日,结算审核单位进驻审核。

23.关于“服务采购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回头看,细致梳理2019-2022年采购小组询价服务项目,通过“天眼查”发现在2020年8月7日集体婚礼承办机构采购事项中,参与竞标的宁德市以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宁德市全视广告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存在互相持股关系,宁德市传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以上两家无关联关系,将宁德市以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宁德市全视广告有限公司列入市总工会采购黑名单。二是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2021年9月,采购小组引入“天眼查”服务,每次会前安排专人通过“天眼查”软件逐项核查企业关联性。三是修订完善《宁德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规定》,梳理流程、明确责任,对大额活动服务采购实行询价比价,加大对承办机构的监管力度。

24.关于“预算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4月26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强化预算意识。二是坚持“无预算、不开支”原则,确保活动举办前相关预算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新《工会会计制度》和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原则编制市总本级2023年度经费预算。三是加强预算开支监管,党组每季度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汇报,确保活动举办前相关预算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监督。

2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统筹安排人员力量,最大程度增加参会频次。2023年以来列席市总工会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7场次,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十余个,并就相关议题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制度》,建立健全书面审核反馈机制等,实现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规范化。

2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问责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市总工会采购问题,已按照市纪委监委意见开展初核。二是选题立项监督,2023年3月27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我组选取市总工会等购买服务工作开展选题立项监督,并督促市总工会制定采购制度,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加强重要情况相互通报的制度》,加强与市总工会等各综合监督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有关监督检查审计情况,强化监督的质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7.关于“党组会议议定未形成纪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加强学习,2023年3月9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做好党组会议议定事项详细记录,及时编发党组会议纪要,从2022年9月起,党组会议已编发会议纪要。三是规范人事议题记录,人事议题指定市总工会人事科室负责人专人专本进行记录,提高选人用人的规范性、严肃性。

28.关于“党组议定事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接税务部门做好侨云、卓高两家公司工会经费收缴工作,2023年3月23日财务部分管领导及财务相关人员前往市税务部门就侨云(更名为壹连电子)、卓高两家公司工会经费收缴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同时对企业相关人员就工会经费缴纳相关规定进行讲解和宣传。截止5月15日,卓高已补缴工会经费41.08万元,侨云(壹连电子)已补缴工会经费15.83万元。二是停止闽东工运史展厅建设,原定在市工人文化宫综合馆二层建设闽东工运史展厅,在展厅设计及资料收集过程中,因闽东工运史资料极少,且没有实质性内容,综合考虑并征求有关市领导意见后,经党组会议研究暂停闽东工运史展厅建设,并根据市委研究拟挪作他用。三是举一反三,做好重大事项会前准备和可行性研究,2023年以来,党组议题均由相关部室审核把关后报党组书记审签,党组议题会前均印发给参会人员,提前酝酿讨论,做好重大事项会前准备和可行性研究,确保党组决策议定事项能执行、可执行。

29.关于“党组议事标准不够贴合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新修订《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主席办公会议目录清单》,对列入“三重一大”内容进行重新梳理,科学议定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研究资金金额标准,对“单项5万元及以上的费用开支、经费补助”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对“单项5万元以下的费用开支、经费补助”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研究。

30.关于“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3年3月9日,组织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重新修订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写入清单内容。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年度个人有关事项,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1.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比较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统筹安排党日计划,制定市总工会党支部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列出清单,抓好落实。二是丰富活动载体,以集中学习、赴党员培训教育基地、组织观看红色主题电影、支部共建联合开展主题活动等几种形式,对市总工会机关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3月24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赴福州林祥谦烈士陵园开展“弘扬烈士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5月11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赴福安廉村廉政教育基地、凤林村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溪邳村扶贫教育基地,开展“增强防范意识,维护国家安全”主题党日活动。

32.关于“支部开展学习研讨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开展学习,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再学习专题会议,并开展专题研讨,5名党员干部交流发言。二是健全支部学习制度,印发《宁德市总工会党支部学习制度(试行)》,《宁德市总工会党支部2023年度学习计划》,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大精神、《支部工作条例》、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等,规定每年交流研讨不少于6次,落实落细“三会一课”。三是突出交流研讨,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交流研讨6场,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相关精神、《支部工作条例》等,现场交流研讨20人次。督促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支部学习,确保全年支部学习交流研讨党员覆盖面达到100%。

33.关于“支部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学习支部工作有关规定,2023年4月13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高支部业务水平。二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统一印制支部会议记录本,为每位支委成员发放个人记录本。规范会议记录格式,从2023年起,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参会(请假、缺席)人员,确保真实准确反映会议情况。

34.关于“有的窗口人员慵懒浮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修订《机关行政管理办公细则》,规定考勤奖惩细则,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二是将干部职工出勤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设立考勤通报制度,从2023年3月起,每月5日对上个月机关考勤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5.关于“选人用人及借用人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干部人事工作业务水平,2023年3月9日,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抽借调事项的通知》。二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2022年1月以来的干部提任均已制定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因工会换届原因,2022年3月借用的周宁县总工会周龙、蕉城区总工会范思婕两位同志,先后于2022年5月和2022年6月返回原单位。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6.关于“个别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干部人事工作业务水平,2023年3月9日,召开党组日常学习会议学习《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关于做好干部出生日期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二是做好出生年龄认定工作,组成专门调查组,重新查阅黄龙、陈勇武2名同志干部人事档案,沟通前往2名干部原始户籍派出所(蕉城区虎贝派出所、古田县吉巷派出所),已查找到原始户籍材料各1份。2023年4月24日,经党组会议研究,综合研判认定黄龙出生日期为1988年2月,陈勇武出生日期为1984年10月。三是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2023年4月26日、5月12日对机关事业非市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复审,未发现“三龄两历”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37.关于“巡察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好预算审查审议程序,根据2019年全总下发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编制市级工会本级预(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执行“经必要程序审查、审议通过后报省级工会审批或备案”的规定,“提请市总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不再作为必经程序;市总工会已调整程序,2021、2022年度预(决)算草案经同级经审会审查、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总工会备案。二是持续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审查审批流程的规范性。

38.关于“审计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催收力度,2023年3月23日市总财务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前往市税务局就经费征收相关事项进行对沟通,对采用定额上缴工会经费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加大催收力度。二是扩大缴费面,对已组建工会单位与拨缴工会经费单位进行比对,掌握未纳缴工会经费单位的相关情况。经查,市直(含东侨)已建工会涵盖单位733家,2022年度上述已建工会涵盖单位中已缴纳经费582家,收缴率为79.4%。三是狠抓重点整改,对2021年度仍采用定额上缴工会经费的3家企业进行重点敦促,提升缴费水平。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缴纳工会经费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84%;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缴纳工会经费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3.3%;福建豪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缴纳工会经费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5%。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宁德市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责令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8人,暂存1人(由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核查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无依据发放奖金福利”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6名编外人员退款金额较大、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一次性全部清退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剩余部分,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逐步清退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66260,通信地址: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6号工会大厦10层1005组织基层部,电子邮箱:ndghzjb@163.com

                                                               

中共宁德市总工会党组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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