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总工会成立于撤地建市后的2001年,辖9个县(市、区)总工会,机关内设8个部(室),下设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人文化宫2个事业单位。近年来,在省总工会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海西发展、环三跨越崛起,以及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新要求,按照“服务环三促发展,贴近职工办实事;提升品牌创特色,力争一流走前头”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职工素质、狠抓“两个普遍”为工作重点,着力在“建立完善六个新机制、打造六个新品牌”上下功夫(即建立完善激励职工创业创新机制,着力打造创业创新品牌;建立完善职工素质提升机制,着力打造蓝领人才品牌;建立完善和谐企业创建长效机制,着力打造和谐企业创建品牌;建立完善社会化职工维权机制,着力打造服务职工温馨品牌;建立完善关爱劳模长效机制,着力打造全社会学习、崇尚劳模的时代品牌;建立完善作用发挥和机关效能建设机制,着力打造工会形象提升品牌),组织实施劳动竞赛拓展年、和谐企业推进年、帮扶工作增效年、两个普遍提升年、创先争优深化年“五个年”活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大胆实践,有效作为,全市工会工作在新起点上有了较快的发展。
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负责市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和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负责市总工会重大工作事项的研究策划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总工会重要文件、重要文稿和领导同志讲话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工会工作相关理论和政策的研究工作;负责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相关文献、内刊、资料的研究与编发工作;负责市工运史、志的具体编纂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统计、行政后勤和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和督查市总工会对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各市级产业(系统)工会工作部署与要求的落实;负责与市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市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与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的联络工作。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和基层工作部
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做好工会社会工作者的管理服务工作;联系、协调市级产业(系统)工会工作。负责工会组织制度和工会领导体制的研究与制定;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市直有关委局管理市级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承办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配备和干部调配与管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编制工作;负责研究和组织实施市总工会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常委会会议有关人事事项的组织工作;负责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
(三)宣教和网络工作部
负责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工作;负责制定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市总工会新闻发布;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推介宣传;指导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企事业单位职工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性工会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指导工会文化单位业务工作;指导工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实施全市工会网上工作规划;承担市总工会并指导市、县工会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与市有关部门及网络媒体沟通协调;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工会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相关制度;统筹推进全市工会工作数据库建设管理。
(四)权益保障部
参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查研究、拟订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调查处理;指导和组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推动市、县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参加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组织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指导职工服务中心按照规定和标准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和温暖工程工作,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建立与市直有关部门会商机制,负责市总工会并指导工会系统信访工作;负责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工会工作,建立与有关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工作;参与制定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工会对台工作,协调工会系统与港澳台工会的联系与交流;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会国际联络工作;收集和研究国际工人运动动态,开展工会对外宣传。
(五)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负责和指导职业安全卫生的群众性监督工作;参与劳动安全卫生、经济、科技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与制定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参与市级新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实施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和职工技术创新、职工技能提升等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指导工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开展经济建设、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承担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女职工工作部
负责参与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负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七)财务资产管理部
负责研究制定工会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会企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和推进工会企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审批县(市、区)总工会、直接管理工会经费的市级产业(系统)工会和市总工会机关及有关直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的工会经费;负责职工劳动福利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制定和财务工作的指导;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本级事业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督和管理,负责工会经费“1+X”专项督查。
(八)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制定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负责对市总工会本级及其直属单位、县(市、区)总工会、直接管理经费的市级产业(系统)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等各项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负责市总工会直属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下级工会经审工作检查、指导;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任编辑:孙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