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崇尚劳模、学习劳模、关爱劳模的社会风尚,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宁德市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宁德市进一步关心关爱劳动模范服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规定,给予生日慰问物品。劳模生日时,全国、省部级劳模生日慰问物品由省总工会负责,市级劳模生日慰问物品按每人不超100元的标准由属地总工会负责,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就医享受绿色服务。劳模在我市公立医院就医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开通优先窗口便捷取药结算,通过门诊部导医台提供就医协调、咨询、指导、志愿者协助预约就诊等高效便捷服务。
自愿参加健康体检。劳模(享受地方政府公费体检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可自愿参加由属地总工会组织的健康体检活动,按全国劳模每人每年1500元、省部级劳模每人每年1000元(女性劳模1200元)、市级劳模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实施。参加健康体检的劳模不可再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体检,不重复享受。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体检金由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专项资金列支,市级劳模体检金由劳模属地财政承担,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措施》明确,做好子女就学照顾。全国劳模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按本人意愿,选择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公办学校就读;省部级及市级劳模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省教育厅认定的管理标准化的公办学校就读。
旅游享受优惠待遇。劳模凭相关证件到市内的国有A级旅游景区可享受首道门票全免优惠。
《措施》还指出,提高劳模薪酬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劳模,按照“全国劳模晋升两个级别工资档次(或两级薪级工资),省部级劳模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一级薪级工资)”的标准提高薪资。在国企工作的在职劳模,按照“全国劳模横向高定2个档次,省部级劳模横向高定1个档次”的标准提高薪资,其中企业负责人不调整薪资待遇,但可在获评当年企业绩效考核中评优评先。
下一阶段,宁德市总工会将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劳模信息收集建档工作,为劳模制作劳模证。通过开展走访慰问、读书疗养、宣讲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劳模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