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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宁德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5-03-27 10:16 我要评论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喜迎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提升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水平,市总工会决定命名一批宁德市模范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小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申报推荐对象

市模范职工之家从我市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县级以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中评选。市模范职工小家从上述基层工会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工会或工会小组中评选。

(二)申报推荐条件

达到福建省地方标准《“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DB35/T 1903-2020)和《“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DB35/T 1904-2020)要求的职工之家(小家)均可推荐申报。

(三)其他要求

评选推荐应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已受到过表彰的集体,不重复参加相同荣誉的评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推荐宁德市模范职工之家(小家)。

1、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工会组织机构和工会班子不健全,未按规定换届;

2、未落实“双亮”;

3、未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4、未建立工会经费账户,行政未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包括基层工会留成部分);

5、近三年内发生拖欠职工工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

6、存在《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修订版)》所界定的“一票否决”事项。

二、评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市属产业(系统)工会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实施。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有序运作。同时,各级工会要坚持把评选推荐工作与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有序运作。同时,加大对评选工作特别是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把评选推荐先进的过程作为持续推进工会创新发展的过程。

(二)严格考核标准。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的评定指标、评定程序、评定要求和相关考核评分表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要求,考核验收得分在85分以上的,方可推荐参评。市总工会将根据申报推荐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复核。

(三)广泛征求意见。推荐申报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坚持职工群众满意,接受社会监督。基层工会申报推荐集体的,应通过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本单位有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应征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意见,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向上级工会申报。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把关,推荐名单应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官方报刊或网络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符合条件的,向市总工会推荐。

(四)突出基层一线。推荐申报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向非公企业工会、向基层单位倾斜,形成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各市属产业(系统)工会要与地方工会沟通协商,加盖有关县(市、区)总工会公章,与地方工会重复申报的,其名额不予增补。

三、其他事项

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5日前上报以下材料:宁德市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考核评分表、宁德市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宁德市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推荐情况汇总表各一份。

联系人:王赛清,联系电话:2866260,电子邮箱:ndghzjb@163.com。

 

1.宁德市模范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wps

2.宁德市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wps

3.宁德市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wps

4.宁德市模范职工之家推荐情况汇总表.wps

5.宁德市模范职工小家推荐情况汇总表.wps

DB35_T 1903-2020 “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pdf

DB35_T 1904-2020“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pdf

宁德市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考核验收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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