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工〔2013〕33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研究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六新大宁德”建设,现将做好工会系统挖掘选树和培育发展示范典型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集体和个人
集体类。指企事业单位、车间(部门)或班组。凡坚持改革创新,在推动“六新大宁德”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充分尊重和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落实职工“五险一金”,认真实行职工后勤保障提升计划的;重视企业和职工文化建设,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会组织作用发挥好的等等。
个人类。凡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成绩优异、事迹突出,在职工中有感召力、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个人。
二、典型类别:
(一)总结推广型。指相对成熟,值得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这类典型要求:能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技术指标和工作任务,做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在推动改革,改善管理,挖潜革新,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及关心职工生活方面成绩优异的,在某方面工作有亮点、有创新、有特色,有推广借鉴价值。个人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培育发展型。指具有发展潜力,经引导提升能体现工作成果的示范典型。这类典型要求:生产经营正常、发展有潜力、职工队伍稳定,业主开明、开放,有创新意识,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关爱员工、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工会组织健全,能认真履行职能、竭诚服务职工等,经引导能跨入先进行列者。个人在职工中有一定威信和号召力,集体荣誉强、有责任感,遵规守法有爱心或在某方面优点明显,职工公认者,均可列入培养。
三、方法步骤:
示范典型的选树工作坚持总结推广和培育发展并举,同步进行,在此基础上进行经验提炼、成果推广。
(一)总结提升:主要指具备条件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县(市、区)总工会要通过“四下基层、四解四促”和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广泛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确保推出一批靠得住、站得稳、推得开的示范集体和个人。对选树的典型要重点加以总结提升,使先进更先进。
(二)培育发展:主要指条件基本具备需进一步培育者,即为后备力量。对此类对象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和责任人,制订培育目标和措施,适时提供业务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和帮助解决问题。具体要求山区县选树和培育典型示范不少于10个,其中精品典型1个以上;沿海县(市、区)不少于15个,其中精品典型2个以上。
(三)经验推广:要大力宣传推广示范典型,特别注重把基层创造的具有创新性、特色性的经验总结出来,提炼出来,推广出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力求树立一个先进典型就能成为一面旗帜,就能倡导一种精神,不断激励广大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为标杆,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为全面建设“六新大宁德”贡献正能量。
四、成果应用:
各县(市、区)要注意做好示范典型的收集和管理,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好示范典型的总结推广,实现成果转换,并作为今后推荐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各级劳模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于10月31日前将挖掘选树和培育发展的各类典型的简要情况上报宁德市总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771333 电子邮箱:ndszgh@sina.com。
选树和培育典型示范是市委交给各级工会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工会要从讲政治、顾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总结推广和培育发展集体示范典型简明情况登记表.doc
宁德市总工会
2013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汤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