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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总工会关于举办“闽东之光——劳动·岁月”职工摄影展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6-02-23 11:33 我要评论 

宁德市总工会关于举办

“闽东之光——劳动·岁月”职工摄影展的通知

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进一步弘扬“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拓展职工文化阵地,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推进职工文化创作和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五一”节期间举办“闽东之光——劳动·岁月”职工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和协办单位

1、主办单位:宁德市总工会

2、协办单位:宁德市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方式

1、“五·一”节期间在宁德工会网进行作品展览,展出作品编辑画册出版。

2、选送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国、省职工摄影展或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

三、体裁要求

摄影作品能展现闽东之光的风景、场景、人物形象等。

四、规格要求

1、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一律报送数码图像文件,格式为JPG(JPEG)或RAW电子文件,数码图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和画面裁剪,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五、报送及截稿时间

1、各县(市、区)总工会报送25幅作品。

2、各产业(系统)工会报送5幅作品。

3、作品于3月20日前发送市总宣教部邮箱:896110608@qq.com   电话:2771386

六、评选奖励

组织省市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作品进行评选,给予获奖作品相应奖励,并在“五一”节期间颁奖和展出。

七、其他说明

1、摄影作品应为近两年的新作。

2、作品风光、风景、人物肖像权由作者负责。

3、本次影展的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公益性宣传资料,不再另付版权费用。

4、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由于本次影展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密切配合,抓紧创作,确保本次影展画册按时保质保量进行。

宁德市总工会  

2016年2月15日

责任编辑:汤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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