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7月8日至8月9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1月26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思想认识,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总工会党组坚决贯彻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坚决彻底地抓好巡察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巡察反馈当天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传达巡察反馈整改要求。会议强调,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事实、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市总工会党组虚心接受、全盘认领。会议指出,全体干部职工要凝聚思想共识,深刻认识到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2019年12月5日召开2019年度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根源,切实拟定整改举措。
二是抓好组织部署。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黄清亮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巡察工作例会10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分管领导主动认领,各责任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对号入座,针对反馈意见提出具体整改举措。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市总工会党组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市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落实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制作巡察整改台账,要求责任科室一周一报,对83条整改措施逐条逐项督办落实,对账销号,完成一项,销账一项。在巡察整改阶段,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机关行政办公管理细则》等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运作,提升工作效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党组重视不够,部分党组成员的学习动力不足, ‘关键少数’发挥领学表率作用不够到位,与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有所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着力提升政治自觉,2019年12月3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谈感想、说领悟、话心得,发挥领学表率作用。二是利用好学习强国APP平台,定期通报全体党员学习情况。三是坚持以考促学,2020年1月9日、1月20日组织党员开展党章党纪党规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其中“两个维护”的正确率为100%。
2.关于“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党组书记履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中心组学习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4月18日制订《中共宁德市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2019年8月以来,共开展中心组学习24次。二是提升学习成效,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完成“践行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建设、牢记为民宗旨、主动担当作为、严明纪律规矩、机关党的建设、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重要讲话、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十个专题的研讨,领导干部发言38人次。三是丰富教学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2019年8月以来,邀请市委党校教师重点解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选派1名科级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主体班学习;组织全市各级工会干部参加省总工会组织的培训班10多场,参训人员100多人。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专题学习,2019年12月3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将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同总书记寿宁下党回信精神、同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留下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好《宁德市总工会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2019年8月以来,组织开展3场工会干部十七大精神培训班、开展4场全市性劳动竞赛,以理论宣讲轻骑兵“先锋号”小分队为载体开展23场基层宣传宣讲活动,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在宁德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4.关于“对中央自上而下部署的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强调党费收缴要求,提高党员缴费自觉。二是组织人员对2008-2018年应补缴党费但未足额补缴的进行补缴,于2019年9月27日向市直机关工委账户补缴党费36148.40元。三是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指定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从严把关。2019年全体党员均严格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共缴纳党费11844元。
5.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2月16日,宁德市总工会、宁德市司法局、宁德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的通知》,从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5月,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系列宣传活动。截至2020年2月,全市6支服务分队,已开展25场宣讲活动。二是严格执行“一函二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度,2019年11月22日在闽东日报和宁德网发布《宁德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依法提示全市企业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三是结合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在全市范围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系列宣传活动。2019年12月4日,市总工会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多份。
6.关于“职工权益保障和维权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依据《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做好“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劳动关系领域的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安定稳定。2019年11月13日配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组织开展福鼎市合成革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将职业病防治写入集体合同,取得显著的示范作用。二是严格按照《工会法律援助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伤认定实施法律援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协同市人社局、司法局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向符合工会法律援助范围和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窗口服务部门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电来访,倾听职工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到建立登记台帐、开展研判分析、及时办理反馈、严格跟踪督办、报告书面结果、录入管理系统。2019年8月以来,全市工会共受理职工来信来电来访47件,其中市总工会本级受理26件,办结率均为100%。三是加强法治宣传,2019年8月以来,以本级律师志愿服务团为载体,邀请省、市工会律师志愿者前往周宁、东侨、古田、寿宁、霞浦等5个县(区)开展工会法律宣传教育活动5场,覆盖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300多人。四是加强女职工维权服务和特殊权益法律宣传,对于发现的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2019年11月29日,与市卫健委、禁毒办、疾控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社区动员共防艾,健康中国我行动”防艾主题宣传活动中,开展女职工维权宣传,现场发放《法律护我行、女职工维权应知道》宣传材料100多份。
7. 关于“制度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宁德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黄清亮任组长、其他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宣教和网络工作部,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意识形态相关日常工作。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举办全市工会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教和网络骨干业务培训班,加强全市工会意识形态领域教育。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11月20日市总工会党组召开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三是加强工作监督,班子成员均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8.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月19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信息发布相关规定的学习,加深政策理解。二是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宁德市总工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坚持“谁发布,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宣传信息需经审核后对外发布,做好审批单管理,严禁未审先发。三是提升对外发布信息实效,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审核后的相关宣传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共领域进行发布。2019年12月以来,累计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共领域发布信息204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发布。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9.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有所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2019年12月17日市总工会党组召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部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关于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调整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黄清亮任组长、其他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组织和基层工作部,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制作《宁德市总工会谈心谈话记录表》,形成书面记录,建立谈话档案,实行集中备案管理,对于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2019年8月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及谈心谈话16次。
10.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识有所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2019年8月以来,召开32次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廉政集体谈话、通报典型案例、旁听典型案件庭审、观看《致命的决口-黄柏青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组织开展向蔡威、杨春同志学习等活动,增强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不触线”的行动自觉。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和财务制度建设,定期向党组汇报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工会经费收支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11.关于“存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违规处置固定资产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1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福建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二是进一步明确将宁德市职工服务中心日常行政性经费均纳入市总工会统一预算管理,在市总工会本级列支;职工服务中心按照专项资金的相关规定对各类专项资金开展核算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市总工会在2019年11月调整预算中补助职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2014至2018年度行政性经费支出。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集中采购、资产登记、办公室主管、部室领用、专人主抓的原则,按法定程序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定期核对,确保“账管用”三相符。2019年12月,已完成固定资产清单制作,明确物品使用责任人。五是针对2014至2018年职工服务中心将办公费、工作人员福利补贴费19.56万元在专项帮扶资金中违规列支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在单位内开展警示教育,要求相关人员从严把关,杜绝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12.关于“机关工会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2月3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国工会章程》,提升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2020年1月6日召开市总机关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宁德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分工》,对工会委员会委员进行合理分工,实行AB角工作制度,确保机关工会运作依法依规,合理流畅。三是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2019年市总机关工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共支出156588.11元,其中文体活动45957.31元,职工集体福利67274.80元,医疗互助2700元,办公费用1156元,职工书屋建设39500元,积极为工会会员提供服务。
13. 关于“违规多餐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宁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重申接待工作规则,要求各部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超陪餐人数接待等违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宁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等规定,遵循“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为接待对象安排接待用餐一次。经自查,2019年未发现违规接待问题。三是针对违规多餐接待问题,组织相关人员清退违规款项1684元。
1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2020年1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认识。二是针对2014年12月市总工会给10人发放2013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奖金的问题,组织当事人清退相关奖金,于2019年12月13日完成2013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奖金共计3万元的清退工作,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开展机关警示教育,进一步重申津补贴发放要合法依规,杜绝各类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在机关内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5.关于“违规借用公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2020年1月20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重申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二是加强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将单位全体人员(含事业单位人员)用车事项纳入管理范围,坚持用车审批制度,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务用车,杜绝未批用车现象。三是按照市车改办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各项规定,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2018年1月,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下属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将方案上报市车改办;2019年5月,按照市车改办要求,下属事业单位车辆闽J02311、闽J02651移交车改办。四是针对市总工会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在机关内部开展警示教育,重申公务用车的相关制度,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不合规使用公车等违规行为。
16. 关于“一些调研工作‘有调无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8月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关于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在开展调研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找准短板、提出对策,对全市课后服务情况和母婴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宁德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报告》《宁德市母婴设施建设情况报告》。2019年11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宁德市总工会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市总处级以上领导带队组成5个调研小组,深入全市9个县(市、区)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全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的调研报告》《福安市镇街(园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调研报告》《以“普惠性”服务为导向推进职工文化阵地建设》《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调研》《关于贯彻<工会法>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情况调研》等5篇调研报告,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强化跟踪落实,根据省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19年10月给予全市新建的14家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补助26.2万元,用于环境提升、设备添置;按照市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总工会学校课后服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19年12月给予全市开展课后服务试点的17个学校(校区)补助71.5万元,受益学生10442名。
17.关于“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和问题整改‘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在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查摆的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落实。针对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查摆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牵头逐条对照,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限,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部室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在下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做好2019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梳理检视问题。党组书记对处级领导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把关并签字确认。三是针对2018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只查摆问题,无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的个别领导干部,在2019年12月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8. 关于“党的领导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0年1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宁德市总工会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及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对重大事项进行细化,列出清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19.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2月3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经党组审议通过后,印发《中共宁德市总工会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及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后纳入机关行政办公管理细则。
20.关于“党组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中共宁德市总工会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及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落实党组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三重一大”事项。2019年8月以来,共组织召开32次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有关事项。
21.关于“依法履职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策理解,2020年1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福建省总工会实施〈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办法》等预算相关文件。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从2020年起将年度预(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宁德市总工会常委会讨论。
22. 关于“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整改,党组书记黄清亮就未落实末位发言制度在2019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书记不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确保与会人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23.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做好2019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会前充分谈心交心,会上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组书记对处级领导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个人事项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无漏报、无错报。三是由组织和基层工作部人员提醒督促班子成员按规定程序上报个人重大事项。
24. 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够强,‘重业务、轻党建’,班子内部对党建工作有一定的畏难情绪”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年11月5日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专题研讨,处级领导带头发言,重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摆进重要议事日程,审议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要点,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2019年10月28日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情况。三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推进“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2019年7月至今,召开党员大会22次(其中学习会议16次),支委会议15次,党日活动13次,党组成员均已开展讲党课活动,并于2019年12月10日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会上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5.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年初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做好记录,避免流于形式。2020年1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规定组织讲党课。2019年7月以来,召开党员大会22次(其中学习会议16次),支委会议15次,开展党日活动13次。2019年10月28日党组书记黄清亮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廉政建设》为题、党组成员刘兆兴以《牢记初心使命,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新时代工会改革目标任务》为题为全体党员上党课;12月9 月,党组成员赖文宫以《加强理论学习是提升政治能力的根本保证》为题为全体党员上党课。三是支部组织委员做好党员大会、支委会、党日活动等的组织和记录,宣传委员做好党员学习教育的组织和记录,每次活动均做到提前通知、及时签到、手写记录,做好材料归档。
26.关于“党员管理有所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0月23日、2020年1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党费收缴的管理,从严把关审核。二是针对1名党员取得外国国籍事项,于2019年10月12日先后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组会议,就有关人员的组织关系事项进行研究。会后,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给予除名处置。三是认真核对、严格标准,对2008-2018年应补缴党费但未足额补缴的进行补缴(包含2014-2016年期间未缴纳党费党员),于2019年9月27日向市直机关工委账户补缴党费36148.40元。
27. 关于“干部任免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会议记录不够详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程序和纪律要求。三是规范干部任免事项党组会议记录内容,如实完整记录德才表现、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党组成员讨论及表决过程等具体情况。2020年1月研究郑丽清等2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刘锐清同志职级晋升等工作均按相关要求执行,程序规范。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28. 关于“党组对整改工作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1月16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相关文件。二是抓好整改落实。党组分别于2019年11月29日、12月12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市总经审委对市总本级及市职工服务中心审计整改工作、省总经审会对市总2017至2018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事项,党组书记亲自部署,切实担当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按时反馈,于2019年11月30日向市总经审委反馈市总工会整改情况报告(宁工〔2019〕59号),12月31日向省总经审委反馈市总工会整改情况报告(宁工〔2019〕65号)。
29.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预算开支监管,严格执行预算的相关制度,坚持“无预算、不开支”原则,提升预算支出的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跟踪,从2020年起,每年第一至第三季度结束次月向党组汇报预算执行情况,第四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在年度经费决算整体情况中汇报,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经费收支有序进行。三是加强执行,在今后的经费开支中严格按照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控制年度经费支出预算执行偏离不超过10%。市总工会2019年度经费总支出合计9380.28万元,经费预算总支出合计9259.72万元,2019年度经费支出预算执行偏离为1.3%。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在巡察反馈意见后,市总工会党组组织人员认真梳理、核实情况、集中讨论,对其中3个相关问题进行处置,给予3名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市总工会党组已完成全部29项问题的整改,下一阶段将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突出巡察整改结果运用,最大程度发挥巡察整改成效,切实将巡察工作的成果和经验转化为推进工作更上台阶的持久动力,长期坚持,久久为功。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工会系统党的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体工会党员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责任,扎实推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刻把纪律挺在最前面,巩固和发展巡察整改成果,纠正“四风”不止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务实履职尽责。深入贯彻《中共宁德市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找准工会参与推进新时代宁德治理现代化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组织引领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好《宁德市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福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认真研究职工队伍的新情况新变化,激发广大职工主人翁意识,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
三是牢记为民宗旨,提升服务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扣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丰富完善工会服务,做到工作重心下沉、资源手段下移、机关人员下派,让职工群众受益受惠。建立健全职工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以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着力点,坚持维权维稳相统一,深入做好劳动领域风险排查和化解工作,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完善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严格实行年度考核和内部绩效考评制度,坚决防止人浮于事、得过且过,形成自我提升、持续改进的良好机制。修订完善县级工会精准服务考评机制,构建全市工会“一盘棋”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抓牢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各类综合业务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找差距、补短板,推动工会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服务职工、助推发展,为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771333,邮政信箱: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号工会大厦十层办公室;电子邮箱:ndszgh@sina.com。
中共宁德市总工会党组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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