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关于推荐2021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要求,宁德市总工会将于2021年1月11日前推荐上报1名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由于推荐工作时间紧,程序多,现就有关推荐评选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福建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由省妇联组织,一般两年一次。此次,分配给宁德市总工会等额推荐福建省三八红旗手1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一般应获得过设区市级三八红旗手,或地厅级(含)以上荣誉称号,优先考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和《福建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其他地厅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称号和专业奖项,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等推树的重大典型,以及在全省重大项目、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重大典型等。
三、推荐评选方案
采取组织推荐方式,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及市直基层工会从各地各部门各岗位中推荐符合条件要求的候选人。候选者须经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有关部门签署审查意见,逐级审核并公示后,1月6日前报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根据个人事迹贡献等情况进行研究,择优排序推荐上报正选和备选各1个,于1月11日前公示并报省总工会审核。
联系人:章琦,联系电话:2771360;报送邮箱:ndghngb@163.com